根据《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暂行规定》(湖院发〔2021〕69号),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通知如下:
1. 听课节数要求: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节,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节。校中层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节;其中教务处中层和二级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2. 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针对性听课。听课过程中领导干部原则上只听讲、观察,不发言;听课后应与授课教师和学生进行交流,及时给予反馈。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可反馈给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予以研究解决。
3. 听课后及时填写《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以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学期末填写《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汇总表》。
4. 2022年1月7日前,以部门或二级学院为单位,上交《湖州学院领导干部听课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盖章),电子稿同步发送。二级学院还要求按年度对本学院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董霞, 2321296、661371,dx@zjhu.edu.cn,明知楼313室。
教务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