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岗位,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师院求真院办发[2013]13号)文件要求,经学院上报,学校相关部门研究讨论,确定贺俊等71名教师为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李海清等为指导教师,现予公布(见附件1)。
在培养期内,指导教师应从教学的各个环节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并对培养对象的表现作出客观评价。指导教师听本人指导的每位青年教师讲课不少于16学时,审核培养对象提供的不少于16学时的备课教案和课件,审核其期中、期末试题,并安排每学期1-2次公开教学。
培养对象原则上应完成学校安排的助讲培养全部任务,包括岗前、入职培训,教学技能培训,以及不少于36学时的助讲工作,辅助指导教师教学。
培养期结束后,将开展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考核工作。考核合格者学校颁发培训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延长助讲培养期、调整岗位或解聘等处理。指导教师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贴。
附件:
1.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及其指导教师名单
2.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通知
3.关于印发《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