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学院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实施办法》(湖院发〔2021〕44号),为丰富学生学习经历,提升学生自主学习、适应环境和实践创新能力,促进校际深度交流,经学校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商定,启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二校园学习项目。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处、教务处审核,同意推荐苏得隽等10名学生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进行第二校园学习,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6月17日—6月19日。
2.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3.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联系人:董老师,电话:2321296,邮箱:dongxia@zjhzu.edu.cn。
湖州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17日